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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建筑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间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一级) 2023-06-03

A.位于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 1000 ㎡的卡拉 OK 厅和舞厅,设置了 3 个净宽度均为2m 的安全出口
B.每层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层使用人数不超过 180 人的多层制衣厂,设置了 2 座梯段净宽度均为 1.2m 的封闭楼梯间
C.每层办公楼的每层使用人数为 60 人,设置了 2 座防烟疏散楼梯间,楼梯间的净宽度及楼梯间在首层的门的净宽度均为 1.2m
D.单层二级耐火等级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影院,其中一个 1000 座的观众厅设置了 4 个净宽度均为 1.50m 的安全出口

参考答案:D

A:规定 1000×0.5×1÷100=5m,选项 3×2=6m
B:规定 180×1÷100=1.8m,选项 1.2×2=2.4m
C:规定60×1÷100=0.6m,高层民建楼梯间及楼梯间在首层的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2m,选项 2×1.2m
D:规定 1000×0.65÷100=6.5m(平坡地面),若为阶梯地面则为 7.5m,选项 4×1.5=6m,错误。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2015年甲立公证遗嘱:死后其全部遗产归长子乙。2016年甲又前往同一公证部门立公证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次子丙。由于儿子不孝,2017年甲又在家中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死后归大女儿丁,并注明年月日。后甲因病住院,小女儿戊悉心照料,2018年甲病危,口头遗嘱死后全部遗产归小女儿戊,在场的两名护士可以见证。后甲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小学生小刘(12周岁)邀请好友小崔(10周岁)和小冯(11周岁)前往学校旁的饭店吃饭。席间,小崔和小冯醉酒后因口角发生打斗。饭店老板孟某未上前制止。结果小冯将小崔打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2017年11月16日,顾某接到某商城销售经理詹某电话,请他帮忙发送商城的销售广告,约定一条短信0.1元。后顾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花1万元购买了伪基站设备,并驾驶面包车携带该设备在市区范围内群发广告。11月20日下午,顾某还没有拿到自己的工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顾某已群发短信10万条,并获取10万个手机用户信息并将该信息出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获益1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甲、乙因一幅字画所有权问题产生争议,甲主张该幅字画属于自己所有,起诉要求乙返还该幅字画。A市B县法院判决乙交付字画给甲,双方均未提起上诉。后因乙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丙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该字画的所有权,法院经审查驳回了其异议。丙遂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A市中级法院在再审中发现该字画实为甲和丙共同所有。关于A市中级法院的做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2013年4月23日,甲网络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企业短消息发布业务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短消息合作协议书》)1份,约定甲网络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定向移动信息发布服务,单价为:普通短信0.04元/条,小区定投0.1元/条,在移动信息服务执行中因考虑到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等随时调整的不确定性,发送时间、内容、区域、手机用户群体不作为合同附件;乙公司应根据双方确认的《信息服务执行确认单》所定的合同总金额向甲网络公司付款,乙公司应于第二个月向甲网络公司支付已执行的信息费用。至诉讼时,甲网络公司已执行信息服务总金额计8.4万元,但乙公司未按约支付该费用,甲网络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1.乙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甲网络公司信息服务费共计8.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乙公司承担。关于本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高某向杨某借款23万5000元,到期后一直没有归还。杨某于2018年10月21日向高某住所地A区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向法院提交了高某向杨某借款时出具的借条,要求高某偿还借款23万5000元。在支付令异议期间,杨某觉得支付令不如法院判决更稳妥,于是向自己住所地的B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6年10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甲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使用。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6年10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1.8万元,装修免租期为五个月,逾期支付租金需按日租金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支付违约金11.8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2017年7月起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2018年2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自2017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的房屋租金70.8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70.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3600元,解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中国江苏龙叔公司与意大利图歌公司签订DAT(南京)的合同进口一批服装,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类别: 其它 | 法律职业试卷二(客观题 )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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