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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文字,回答问题:
《2005中国人才报告》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职工人数和人才总量自90年代末以来持续下降。1996 年,我国国有单位职工总数〔包括公务员)为10949 万人,到2001年,仅为7409万人,平均每年减少5%以上。到2003 年底,我国专业技术人才(含非国有单位)总量为3268.7 万人。在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二、三产业分别有135.7万人、444万人和2194.8 万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68.8%,企业专业技术人员31.2%。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26 万人,占总数的7.7%;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925.9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3.4%;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475.3万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3.2%。2002 年,一、二、三产业产值比例分别是15.3% 、50.4% 、34.3%; 从就业人员看,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例分别是50% ,21% 和29%。

2003年,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量的百分比是多少?

吉林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 2023-06-16

A. 84.1%
B. 33.4%
C. 31.2%
D. 15.1%


参考答案:D

感动中国2008年度人物经大忠,是北川县县长。汶川大地震发生时,经大忠正在开会。他 果断地组织与会人员疏散,并用最快速度将县城里的8000多幸存群众集中到安全区域,而他 家中的6个亲人却全部遇难。全面的救援工作展开后,经大忠担任北川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副 指挥长,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他说:“当特大地震袭来,人民群众遭受空前的灾难,我们许多党员 干部,在通讯、交通中断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组织带领身边的群众,团结一心,奋力自救,与 人民群众同生死、共患难,发挥了主心骨作用。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本色:在山崩地裂的生死 关头,始终和人民在一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经大忠和所有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党员干部,为我们树立了学习 的榜样。我们要学习他们的模范事迹,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使之转化为推动科学发 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力量。材料中的“主心骨作用”指的是()。A.领导干部挺身而出、身先士卒的带头作用B.共产党员舍生忘死、勇往直前的模范作用C.人民军队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的突击队作用D.人民群众临危不乱、守望相助的主力军作用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 均增长5.56%,其中有5个年份达到6%。2004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1986年是1.86,2000年是2.79,2007年是3.33。目 前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购买了全国约1/3的消费品。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民增收,明确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在今后1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力5%。所以实现农民收入 翻番的目标难度很大,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高度重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 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增加农民收入最重要的措施是()。A.提高粮食收购价格 B.调整农业结构C.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 D.保证社会稳定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 均增长5.56%,其中有5个年份达到6%。2004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1986年是1.86,2000年是2.79,2007年是3.33。目 前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购买了全国约1/3的消费品。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民增收,明确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在今后1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力5%。所以实现农民收入 翻番的目标难度很大,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高度重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 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促进农民增收的意义主要有()。A.改善民生 B.扩大内需C.巩固工农联盟 D.保证社会稳定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 均增长5.56%,其中有5个年份达到6%。2004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1986年是1.86,2000年是2.79,2007年是3.33。目 前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购买了全国约1/3的消费品。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民增收,明确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在今后1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力5%。所以实现农民收入 翻番的目标难度很大,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高度重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 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对实现农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这是因为()。A.农民的人均收入年增长5.95%的目标不会轻易实现B.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难度很大C.国际粮食价格持续上涨D.国际粮食价格持续下跌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 均增长5.56%,其中有5个年份达到6%。2004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1986年是1.86,2000年是2.79,2007年是3.33。目 前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购买了全国约1/3的消费品。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民增收,明确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在今后1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力5%。所以实现农民收入 翻番的目标难度很大,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高度重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 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从材料可以看出()。A.农民的消费水平不高B.农民的消费品购买力约占全国消费品购买力的1/3C.农民的收入约占全国消费品购买力的1 /3D.农民的消费水平大大低于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不断增加。从1996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 均增长5.56%,其中有5个年份达到6%。2004年到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5%。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民收入为1)1986年是1.86,2000年是2.79,2007年是3.33。目 前占总人口近2/3的农村居民购买了全国约1/3的消费品。十七届三中全会高度重视农民增收,明确提出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比2008年翻一番,这就意味着在今后12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要达到5力5%。所以实现农民收入 翻番的目标难度很大,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高度重视,加倍努力,扎实工作, 毫不动摇地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基本状况是()。A.增长势头良好 B.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拉大C.年均增长不平衡 D.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缩小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在甲乙双方订立的质押合同中,双方不能约定的是()。A.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归乙所有B.在甲不履行债务时,摩托车折价2万元抵债C.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拍卖款中优先受偿D.在甲不履行债务时,乙可以从摩托车变卖款中优先受偿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甲将自用的摩托车质押给乙,对该质权是否设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设立,因摩托车属于甲的财产B.设立,因双方订立质押合同C.未设立,因甲未将摩托车交给乙D.未设立,因双方未办理订立质押合同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关于乙对这两间房屋的抵押权,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已经设立,因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B.已经设立,因甲的母亲同意抵押C.没有设立,因不是甲的自由房屋D.没有设立,因未办理抵押登记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村民甲为做生意,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乙要求甲 提供担保,甲将其母亲仅有的两间平房(市值8万)抵押给乙,并由其母亲在抵押协议上签字, 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甲同意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作质押,签订了质押合同,但因生意需要 摩托车仍由甲使用,没有交给乙。 1年期满,甲不能还本付息,乙向法院起诉。对于甲将其母亲房屋抵押的行为,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不可以,甲是债务人只能用自己的财产B.不可以,该房屋是甲母的唯一住所C.可以,因为他们是母子关系D.可以,甲的母亲作为第三人可以作为抵押人

类别: 事业单位 | 公共基础知识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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