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4 亿元,已知该公司支付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费及开发成本合计为 4800 万元;该公司没有按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 10% ;销售商品房缴纳的增值税 700 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70 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公司销售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 ( ) 万元。
注册会计师-税法 2023-05-17
A.2256.5
B.2445.5
C.3070.5
D.2898.5
参考答案:D
B.2445.5
C.3070.5
D.2898.5
参考答案:D
扣除项目金额 =4800+4800 × 10%+70+4800 × 20%=6310 (万元) 土地增值额 =14000 - 6310=7690 (万元)
增值率 =7690 ÷ 6310 × 100%=121.87% ,确定适用税率为 50% 、速算扣除系数为 15% 。应纳土地增值税 =7690 × 50% - 6310 × 15%=289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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