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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可破坏胃黏膜屏障的药物是

护师(初级) 2023-06-26

A.三钾二枸橼酸铋
B.法莫替丁
C.吲哚美辛
D.雷尼替丁
E.西沙必利

参考答案:C

非甾体类抗炎药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削弱对胃黏膜的保护作用,如吲哚美辛、阿司匹林。

关于被并购境内公司债权和债务的处置,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 Ⅰ.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Ⅱ.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 Ⅲ.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可以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但是该协议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Ⅳ.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15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Ⅴ.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在投资者向审批机关报送申请文件之前至少20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书,并在全国发行的县级以上报纸上发布公告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和资产的相关事项,该规定的例外情形包括( )等。 Ⅰ.外国投资者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或收购境内企业 Ⅱ.外国投资者先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 Ⅲ.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Ⅳ.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Ⅴ.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 )等。 Ⅰ.审批机关 Ⅱ.外汇管理机关 Ⅲ.海关机构 Ⅳ.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Ⅴ.质量监督机构 Ⅵ.税务登记机关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外国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的限制性规定中,除下列( )情形外,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Ⅱ股除外)。 Ⅰ.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Ⅱ.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Ⅲ.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Ⅳ.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后也不可以出售 Ⅴ.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关于战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具备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依法设立、经营的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稳健、资信良好且有成熟的管理经验 Ⅱ.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Ⅲ.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内控制度,经营行为规范 Ⅳ.近3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不包括其母公司) Ⅴ.近5年内未受到境内外监管机构的重大处罚(包括其母公司)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的要求包括( )。 Ⅰ.以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A股股份 Ⅱ.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Ⅲ.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2年内不得转让 Ⅳ.取得的上市公司A股股份5年内不得转让 Ⅴ.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受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外商;应当具备以下( )条件。 Ⅰ.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Ⅱ.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Ⅲ.具有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 Ⅳ.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Ⅴ.其主营业务的科技水平在同行业平均水平之上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在我国,财务顾问的监管主体包括( )。 Ⅰ.国务院 Ⅱ.中国证监会 Ⅲ.证券交易所 Ⅳ.中国证券业协会 Ⅴ.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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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责令改正 Ⅲ.出具警示函 Ⅳ.刑事拘留 Ⅴ.更换主办人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关于持续督导,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 Ⅰ.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结合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做好持续督导工作 Ⅱ.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并购重组的规定,自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没份购买资产、合并等事项完成后的规定期限内,财务顾问承担持续督导责任 Ⅲ.委托人应当在2周内另行聘请财务顾问对其进行持续督导 Ⅳ.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Ⅴ.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协议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以公告

类别: 银行证券 | 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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