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5月销售商品取得收入40000元,购进生产用原材料支付价款5000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5850元,该企业应纳增值税( )元。
税法Ⅰ 2023-06-21
B.315.05
C.1300.00
D.1000.00
参考答案: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不得抵扣采购原材料的进项税;(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免税额是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取得普通发票的,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该企业应纳增值税=40000/(1+3%)×3%-5850/(1+17%)×17%=315.05(元)。
类别: 人力资源 | 二级(理论、专业、综合评审)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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